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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及使用
1、打开包装箱,检査仪器外表及相关配件,如无损坏或缺失,则按结构图所示安装。
2、检査电源接地是否良好。
3、打开电源开关, 指示灯亮,, 随后就可以进行试验操作。
4、将试样杯用溶剂洗净、烘干, 装量于支架上。
5、安装温度计,将温度计垂直插入试样杯中,温度计的水银球距杯底约6.5mm, 位置在与点火器相对一侧距杯边缘16mn处。
6、将试样准备好后,注入试样杯中.至标线处,并使试样杯其它部位不沾有沥青。 (注:试样加热温度不能超过闪点以下55℃)
7、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, 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
8、将点火器与可燃气全压力容器(如液化丙烷气或天然气)用软管连接,,将点火器转向一側,试验点火,调试火苗成标准球的形状或直径为4mm± 0.8mn的小球形试焰。
试验步骤
1、开始加热试验,使升温速度迅速地达到14℃/min ~ 17℃/min。待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56℃时, 调节加热器降低升温速度, 以便在预期闪点前28℃时能使升温速度控制在5.5℃/min ± 0.5℃/min。
2、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8℃时开始,每隔2℃按点火器按钮一次,使点火器的试焰沿试验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径作弧水平扫过一次, 从试验杯口的一边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约1s。 此时应确认点火器的试焰为直径4mm±0.8mm的火球, 并位于试验杯口上方2.5mm处。 (注:试验时不应对着试样杯呼气)
3, 当试样液面上最初出现一瞬即灭的蓝色火焰, 立即从温度计上读记温度,作为试样的闪点。注意勿将试焰四周的蓝白色火焰误认为是闪点火焰。
4、继续加热,保持试样升温速度5.5℃/min±0.5℃/min,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点火试验。
5、当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,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,停止加热,并读记温度计上的温度, 作为试样的燃点。
6、同一试样至少平行试验两次,两次测定结果的差值不超过重复性试验允许差8℃时, 取其平均值的整数作为试验结果。
7、精密度或允许差
重复性试验的允许差为:闪点8℃,燃点8℃,
复现性试验的允许差为:闪点16℃,燃点l4℃。
8、试验结束后,作好清洁工作,并应切断电。
适用标准
本仪器是按照石油和石油产品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/T3536-2000?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测定法? (克利夫兰开口杯法)来设计制造的。
本仪器也适用于JTG E20-2011公路规程T0611-2011 ?沥青闪点和燃点试验? (克利夫兰开口杯法)和国际标准ISTMD2000试验。